GA/T 1969-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
GA/T 1969-2021 法医学 机械性损伤致伤物分类及推断指南.pdfICS13.310 CCS A 92
GA/T1969202
DB32/3920-2020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-正式版OCR.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
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
本文件按照GB/T1.1一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 起草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法医检验分技术委员会(SAC/TC179/SC6)提出并 归口。 本文件起草单位: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、重庆市公安局、广东省公安厅 黑龙江省公安厅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刘力、唐金河、刘华、陈庆、刘凡、王坚、田雪梅、何光龙、余彦耿、廖信彪、李红卫 代国新、张书韬。
本文件按照GB/T1.1一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章规则》的规定 起草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法医检验分技术委员会(SAC/TC179/SC6)提出并 归口。 本文件起草单位: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、重庆市公安局、广东省公安厅 黑龙江省公安厅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刘力、唐金河、刘华、陈庆、刘凡、王坚、田雪梅、何光龙、余彦耿、廖信彪、李红卫 代国新张书韬
法医学机械性损伤致伤物分类及 推断指南
致伤物推断应结合现场勘验、活体/户表检验、户体解剖检验、辅助检验、案件调查回证等多方面工 作进行综合分析。
致伤物推断应根据现有条件进行。如推断依据不充分,只进行致伤物种类
根据特征性损伤,结合现场勘验、辅助检验发现、获取特征性要素,对致伤物的类型、大小、质地、 作用面形状等特点进行综合分析推断,推断流程按附录A规定执行
7.1.1.1棍棒类特征性损伤
在体表平坦部位形成条形(或带状)中空性皮下出血是棍棒伤的特征性表现;带有纹线的棍棒,可有 定纹路反映在损伤部位。棒端戳击,可形成与棍棒端形态相似的挫伤。棒体打击头部易形成镶边状 挫裂创,不同的作用方向,创缘两侧的挫伤带宽度存在变化。棒体打击颅骨多见线状或舟状骨折。金属 类棍棒易在骨折边缘形成挤压性小骨裂
7.1.1.2斧锤类特征性损伤
通常以小平面损伤为主,总体以方形和圆弧形损伤常见,边界往往较清楚。在头皮上的损伤特征一 般边角明显,在损伤的两边交角处往往形成皮肤牵拉性撕裂。颅骨多呈粉碎性、塌陷性骨折,甚至形成 孔状骨折。
1.1.1.3砖石类特征性损
作用于人体组织尤其是头面部可形成多处、多种不同类型的损伤,表皮剥脱严重。砖块垂直打击人
GA/T19692021
本软组织丰满部位,可形成接触面形态的挫伤。砖石形成的挫裂创多不规则,常在创口或创腔内遗留砖 石的碎屑或附着在砖石上的其他成分
7.1.1.4徒手类特征性损伤
手指伤在颈部可形成局限性圆形或椭圆形皮下出血,多分布在颈前两侧,作用力强时在深部软组织 或肌肉可见广泛性出血,甚至舌骨、甲状软骨骨折。足踩伤有时在人体平坦部位可见与鞋底花纹图案类 似的皮下出血。咬伤较多见的是以对称的半弧形几个牙印构成圆形或椭圆形的咬痕。
7.1.2.1现场勘验
野外现场,嫌疑人常将沾染被害人血迹、 毛发的砖石遗留在现场附近。勘查血迹形态分布情况。提取现场遗留的可疑致伤物,搜索致伤物在衣 服上遗留的痕迹,如衣着上有无鞋底花纹等印迹
7Z.1.2.2辅助检验
发现及提取衣着、创口内遗留物,如创口内遗留木质碎屑、树皮、铁锈、碎石屑等,进行微量物证检 验,确定其成分以推断致伤物种类、质地。对人体进行X线和(或)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(CT)等影像学 检查,对骨骼进行重建、观察骨折形态、类型。对疑似咬痕拍照固定后,用石膏液采集咬痕印,翻模还原, 后期与嫌疑人牙模进行比对。对嫌疑致伤物进行生物物证提取、检验,以认定致伤物。
7.2.1.1典型刺创特征
创口小、创腔深,单刃皇菱形,创角一钝一锐。双刃皇菱形,两创角均锐角。三角刮可形成三角形 创口,其创口形态依被刺部位皮肤的厚薄及皮下脂肪组织的多少而不同。护柄形成的损伤常位于创角 的一侧或两侧,与创角相分离。
7.2.1.2典型切创特征
创口呈梭形哆开,角锐,两侧创缘合拢后呈细线状;创缘可见小的尖锐皮瓣。创口一般较长,创口长 度多大于创腔深度。
7.2.1.3典型砍创特征
创腔深,常合并有较重的骨质和内脏器官损伤;创口一般呈菱形,创缘可伴有擦伤,创角可是一钝一 锐或呈三角形。
7.2.1.4典型剪创特征
衫态特殊,可形成成对瓜子形、S形、V形、菱形或
7.2.2.1现场勘验
提取现场遗留的可疑致伤物,寻找致伤物在衣服
7.2.2.2辅助检验
对创口、表着及嫌疑致伤物遗留物进行微量物证提取、检验,确定其成分以推断致伤物种类、质地。 对嫌疑致伤物进行生物物证提取、检验,以认定致伤物
7.3.1.1.1接触射入口
7.3.1.1.2半接触射入口
7.3.1.1.3近距离射入口
7.3.1.1.4远距离射入口
一般表现为带有擦拭轮的弹孔,没有烟晕和火药颗粒
某安居小区多层住宅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7.3.1.1.5射创管
7.3.1.1.6射出口
射出口创缘常向外翻,可呈星芒状、“十”字状、圆形、椭圆形、新月形或裂隙状等多种形状,大小 一般大于同一弹头形成的射入口。射出口周围皮肤表面无擦拭轮、挫伤轮、烟晕、火药颗粒及灼伤 人口的特征性改变。
射入口多为圆形或类圆形,边缘较整齐,创缘皮肤可见弹杯花瓣所致的挫伤或结构破坏。
98浙J30 卷帘门.pdf7.3.2.1现场勘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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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2.2辅助检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