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自然村(组)道路建设技术指南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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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9.2.1标志示意图

9.2.2自然村(组)道路沿线经过村庄时,应设置村庄标志, 对庄标志可与地名标志联合使用。经过学校时,应提前设置注意儿 童标志并设置人行横道线,及时提醒驾驶者减速慢行。 9.2.3设置一般最小半径的弯道之前应设置急弯标志。道路宽 度变化的路段,傍山、落石、沿河、横风、积雪、过水路面、漫水 济等危险路段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,并根据实际情况配以禁令标 志或辅助标志,

9.3.1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可根据需要设置交通标线。 9.3.2在人口密集、急弯陡坡路段,应提前设置减速带、人行 潢道提示线等,以提示驾驶员减速慢行、安全驾驶。 9.3.3在平交路口处宜设置停车让行线、减速带等设施,提示 驾驶员减速慢行,注意行车安全。 9.3.4跨线桥墩柱立面、限高限宽设施及其他障碍物立面上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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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4.1自然村(组)道路应因地制宜,合理选用波形梁、混凝 土、缆索、木纹和具有当地自然风情相适宜的护栏,技术指标参照 《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》(JTGBO5)及现行规范要求执行。 9.4.2自然村(组)道路宜选用C级、B级护栏TBT3277-2011 铁路磁介质纸质热敏车票(第1-3部分),桥梁段应设置 B级及以上防护等级的护栏。 9.4.3急弯、陡坡、沿河、临崖、高路堤等路段必须设置防撞 护栏。

9.5视线诱导设施和警示设施

9.5.1陡坡接急弯的外侧或凸曲线接急弯的外侧、急弯、视距 不良路段,应设置线形诱导标志、示警桩及凸面镜等视线诱导设施 9.5.2自然村(组)道路与等级公路平交时,应在平交道口处 设置道口桩,以提示驾驶员注意道口车辆出入,保障行车安全。

9.6.1在道路两端或交叉口处应设置路名牌, 9.6.2在道路前进方向整公里桩号的右侧,可设置里程碑

10.0.1人口密集、特色产业、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域,必要时可 设置港湾式汽车停靠站、综合服务中心、乡村旅游设施等沿线设施 10.0.2沿线设施应综合考虑安全、经济、环保等因素,坚持统 筹规划、总体设计、分步实施的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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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0.3沿线设施应设置在平纵指标较高的路段,避免设置于长 下坡坡底、陡坡急弯等不良路段。 10.0.4港湾式汽车停靠站可设置乘车台、车站牌、候车雨棚、 侯车凳等设施。平曲线半径小于150m,纵坡天于4%的路段,不宜设 置港湾式汽车停靠站, 10.0.5综合服务中心的设置应统筹考虑农产品展销区、停车 场、休息区、加油(气)站、充电桩、公共厕所等使用功能要求。 10.0.6为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,方便人民生活及美化环境,人 口密集的自然村(组)道路有条件时可设置照明设施。 10.0.7在旅游景区、环境优美、自然条件较好的路段,应根据 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需要,可在条件允许地段设置观景台、自驾车 露营地等乡村旅游设施,可配套设置可变信息板等情报信息设施。 10.0.8有旅游功能和健身需求设置慢行系统时,慢行系统应与 自然村(组)道路建设统筹考虑,建设标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。 10.0.9观景台应结合景点分布、地形地质条件、施工临时场地 等灵活布设。观景台设置应充分考虑车辆停靠和旅客上下车安全, 停靠车道长度至少满足3~4辆小型客车停靠,宽度不小于3m,长 度不小于20m。 10.0.10自驾车露营占地面积不小于1500m,每个自驾车营位 面积不小于50m,由停车位和帐篷位组成。 10.0.11自驾车露营地选址应在背阴背风,远离地质灾害、山 洪暴发、野生动物侵袭等危险区域。厕卫设施宜集中布设于靠山内

侧及排水下游方向,采用环保型活动厕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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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0.1自然村(组)通硬化路建设应遵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、 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,尽量保护原有植被地貌,防止噪声和粉 尘污染。 12.0.2项目开工前首先全面熟悉设计图纸,并对设计文件进行 现场核查,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。 12.0.3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收集到的资料、核实的工程数量,按 工期要求编制可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,制定安全作业方案,严格按照设 计文件和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。 12.0.4自然村(组)通硬化路建设宜采用机械化施工。预制场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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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站不得占用河道、耕地,并应尽量远离居民区、学校等敏感区。 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场地进行原貌恢复。 12.0.5外购的水泥、钢筋、构件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,砂 石料应有合格试验检测报告,其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 的规定。 12.0.6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。分 顶工程、分部工程、单位工程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中间交接检 查,交接验收前应按现行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 工程》(JTGF80/1)的要求进行自检。自检合格后编制符合要求的交 接资料,申请进行交接验收。

13.1.1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,开达到边坡稳定、排 水畅通、防护结构稳定的要求。路基坡度、压实度、工后沉降应满 足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》(JTG/T3610)的有关规定。 13.1.2路基施工取土和弃土时,应符合环保要求,原则上采用 集中取(弃)土,取(弃)土场应设置必要的防护及排水设施,防 上水土流失。完工后应对取(弃)土场进行修整。施工过程中应做 好临时防排水工程。 13.1.3路基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,遇有文物 时,应立即停止施工,并保护好现场,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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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3.1挡土墙施工前,应做好截、排水及防渗设施。岩体破碎、 土质松软或地下水丰富地段修建挡土墙,宜避开雨李施工。 13.3.2挡土墙基坑开挖宜分段跳槽进行,采用倾斜基底时,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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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高程应按设计控制,不得超挖填补。 13.3.3挡土墙端部伸入路堤或嵌入挖方部分应与墙体同时砌 筑,与边坡间的空隙应采用黏土或其他材料夯填封闭。 13.3.4挡土墙混凝土或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%后及时分 层回填夯实,回填应在表面留3%的向外斜坡。 13.3.5挡土墙墙身施工时,混凝土墙身应水平、分层、连续浇 筑,分层振捣,分层厚度应不超过300mm。 13.3.6内护墙墙背应与路基坡面密贴,边坡局部凹陷处应挖成 台阶后采用与墙身相同的巧工砌补

13.4.1边沟、排水沟、截水沟等地表排水设施迎水侧不得高出 地表,局部有凹坑时应填平处理。边沟纵坡应平顺。 13.4.2截水沟应先行施工,与其他排水设施衔接时应平顺,级 波不小于0.3%。不良地质路段沟底、沟壁、出水口应进行防渗及加 固处理。

14.1水泥混凝土路面

14.1.1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。不同标号、)牌、出)日期的 水泥,不得混合堆放,并严禁混合使用。 14.1.2砂必须采用质地坚硬、洁净、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 2.5以上的中粗砂,砂的含泥量不大于3%。 14.1.3碎石应质地坚硬、强度≥IⅢI级、压碎值≤30%、最大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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径不大于4cm。碎石颗粒的形状近于止方形或球形,针片状颗粒含量 不超过20%,且小于2.5mm的颗粒含量不大于5%。 14.1.4接缝材料应坚韧而富有弹性,易阻止砂、石嵌入,自由 甲张无阻,具有良好的封水性能,能与板缝黏结牢固,避免水分渗 入,耐油、耐磨、耐晒。缩缝和施工缝的灌缝材料一般采用沥青, 胀缝材料一般常用浸蘸沥青的软木板、木纤维板等。 14.1.5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拌合,拌合物应均匀一致,搅拌好的 混合料出料至运输车辆时应测定落度。混凝土的运输应根据施工 进度、运量、运距及路况,选配车型和车辆总数。 14.1.6水泥混凝土路面铺筑的工艺流程大致分为放样→立模 清扫→布料→整平→振动棒振揭→平板振动器振实→振动梁振平 *滚筒提浆→抹平→压纹或拉毛→覆盖洒水养生→拆模→切缝→填 缝。 14.1.7水泥混凝土路面刻槽、拉毛工作应在抹平后的板面上无 波纹水迹时进行(一般在初凝前进行),使板面有一定的粗糙度。刻 漕、拉毛可用钢丝刷、塑料刷、压毛辊沿横坡方向进行,压出深3~ 4mm的纹理,特殊路段(弯道、陡坡)适当加深加宽。 14.1.8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完毕后,应及时养护,在高温、干 燥、大风大,应对路面进行遮盖,并适时均匀洒水。 14.1.9当混凝土面层抗压强度不低于8.0MPa时,即可拆除模 板。养生模板拆除不得损坏板边、板角,拆模不应敲击路面,其顺 序应先拆模板支撑用料,后拆模板。拆模后应及时清理干净,板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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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涂油防止生锈,并分规格堆放整齐。拆下的模板应有序堆放,不 得压在刚拆完模的路面上。 14.1.10当水泥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25%~30%时(12~ 4h),应及时进行伸缩缝切割。切缝不应有错位弯曲现象,一般按 等距设置,间距最大不宜大于6m,最小不宜小于板宽。缝深度一般 为混凝土路面设计厚度的1/3。

14.2沥青混凝土路面

14.2.1沥青混凝土面层材料中的沥青一般采用B级道路石油沥 青,有条件的可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,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采购。 14.2.2沥青面层用粗集料包括碎石、破碎砾石、筛选砾石等。 拌和站场地要求硬化,各种集料应分别存储。粗集料应洁净、干燥无 风化、无杂质,具有足够的强度耐磨耗性。对受热易变质的集料, 宜采用经拌和机烘十后的集料进行检验。 14.2.3沥青路面的细集料包括天然砂、机制砂和石屑。自然村 (组)道路可采用天然砂、石屑。细集料应洁净、十燥无风化无杂 质,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。天然砂通常采用粗、中砂。沥青混合料 中天然砂的用量通常不宜超过集料总量的20%。石屑是采石场破碎石 料时通过4.75mm或2.36mm筛的筛余部分。机制砂宜采用专用制 少机制造,并选用优质料生产。各种细集料级配应符合《公路沥 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》(DB62/T3136)的相关要求。 14.2.4 沥青混合料的矿粉宜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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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。矿粉应干燥、洁净,能自由 的从矿粉仓流出。 14.2.5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和厂(站)采用拌和机拌制。 拌和时间应以混合料拌和均匀、沥青结合料均匀裹覆矿料颗粒为准 同歇式拌和机每盘的生产周期不宜小于45s(其中十拌时间不少于 5s),连续式拌和机的拌和时间由上料速度及拌和温度调节。拌和出 一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、无结团成块或离析现象。 14.2.6沥青混合料摊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摊铺。速度宜控制在 2~6m/min范围内,并与拌和、运输匹配。 14.2.7沥青混合料摊铺整平后,应立刻对其进行碾压。碾压过 程中压路机驱动轮应面向摊铺机,行车方向应平行于路中线,从列 则向中心碾压,在坡道上应将压路机从低处向高处碾压。对路面边 缘、加宽等大型压路机难于碾压的部位,宜采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 振动夯板作补充碾压 14.2.8铺筑好的沥青层应严格控制交通,做好保护,保持整洁 不得造成污染,

14.3.1块石铺筑之前,直线段宜沿路中线每隔5~10m定横断 面各点桩,曲线路段可适当加密。块石铺筑前应沿纵横向拉线控制 平整度和高程。 14.3.2纵坡路段和弯道超高路段应从低处向高处依次砌筑。砌 筑后应检查块石的平整度和路拱横坡度,并应及时进行修正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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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3.3不整齐块石路面表面应平整密实,边线应整齐,块右应 无松动,填缝砂填筑应饱满密实。 14.3.4块石砌筑完成后,应采用废石渣或土加固路肩并夯实。 14.3.5铺撒嵌缝料和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: 1块石铺筑完成后铺撒嵌缝料并扫入接缝中,采用轻型压路 进行初压。 2初压后应对破损、沉落、移位的块石进行调整或更换,然后 再次铺撒嵌缝砂,并应采用重型压路机进行碾压。碾压完成后嵌缝 应饱满,块石应紧密、平整。 3对不整齐块石路面,应撤铺粒径为5mm以下的中砂或石屑: 厚度宜为10~20mm,即可开放交通,

14.4混凝士预制块路面

14.4.1预制预制块路面表面应平整、防滑、稳固、无翘动,缝 线应直顺,灌缝应饱满,无反坡、积水现象。 14.4.2预制块铺筑时可用木锤或胶锤将砌块锤打稳定、平整 不应损坏边角。 14.4.3混凝土预制块路面铺筑完成后应均匀撒铺薄层嵌缝砂 年扫入接缝中,采用小型振动碾压机碾压使砂灌入接缝,接缝灌砂 与振压应反复进行直至接缝灌满、填实为止。

14.5.1砂石路面表面应平整、坚实,不应有推移、松散、浮石 现象。用压路机碾压后,不得有明显轮迹。面层与其他构筑物应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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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相接,不得有积水现象。 14.5.2级配碎(砾)石路面、填隙碎石路面轧制碎石的材料可 采用各种类型的岩石(软质岩石除外)、砾石。轧制碎石的砾石粒径 应为碎石最大粒径的3倍以上,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不应超 过20%,且不应含有黏土块、植物根叶、腐殖质等有害物质。填隙碎 石应在碾压后撒铺石屑并碾压成型。 14.5.3碎石或碎砾石应选用多棱角块体,软弱颗粒含量应小于 5%。扁平细长碎石含量应小于20%。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石料的压 碎值<35%。 14.5.4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颗粒范围及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4.5.1 规定。

表14.5.1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的颗粒范围及技术指标表

14.5.5级配碎(砾)石路面、填隙碎石路面碾压前和碾压中应 适量酒水。

14.6.1选择4~6cm直径的卵石或其他石材,人工镶嵌入水泥 昆凝土路面2/3、裸露1/3,间距10cm左右,与水泥混凝土路面面 层同时施工。防滑路面如图14.6.1所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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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14.6.1防滑路面示意图

14.6.2卵石路面应沿路面全断面铺设,与路面交界处边线应平 直。 14.6.3固定后的卵石或其他石材不得有松动、晃动现象

14.6.2卵石路面应沿路面全断面铺设,与路面交界处边线应平

14.6.3固定后的卵石或其他石材不得有松动、晃动现象,

14.7.1天然砂砾路面宜采用人工和机械结合施工,自卸汽车运天 然砂砾混合料,装载机粗平,人工精平,铺筑前应清除路面上的浮土 杂物,并适量洒水。 14.7.2天然砂砾路面应全断面施工。 14.7.3应采用透水性较好、具有良好级配的大然砂砾,含泥量应 小于5%,通过0.075筛孔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%。 14.7.4天然砂砾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3mm,其颗粒中细长及扁平 粒含量不超过20%,其级配范围及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4.7.1规定 14.7.5天然砂砾路面应在最佳含水量时,采用12t以上三轮压路 机进行压,其重型标准压实度应不小于9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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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4.7.1天然砂砾级配范围及技术指标表

15.0.1洪水期间施工应做好气象观测、应急预案和预防工作, 及时与气象部门、河道管理部门保持联系,了解水文信息,以便做 出计划安排,采取应急措施。 15.0.2涵洞施工完成后,当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 度的85%时,方可进行涵洞洞身两侧的回填。涵洞两侧紧靠涵台部分 的回填土不宜采用大型机械进行压实施工,宜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 戒的方法分填密实。填主的每侧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规定,设计未规 定时,应不小于洞身填土高度的一倍。应在两侧同时对称、均衡地 分层进行填筑,压实度应不小于96%。 15.0.3涵洞进出水口的沟床应整理顺直,与上下游导流、排水 设施连接顺畅。 15.0.4盖板涵沉降缝应贯穿整个洞身断面,当涵洞斜交斜做 时,其方向应与路线方向一致;当斜交正做时,其方向应与洞身轴 线方向垂直。 15.0.5盖板涵混凝土的现场浇筑施工在涵长方向宜连续进行: 当涵身较长不能一次连续完成时,可沿长度方向分段进行浇筑,施 工缝应设在涵身的沉降缝处。 15.0.6圆管涵基础的顶面应设置混凝土管座,管座的弧形面应 与管身紧密贴合,使管节受力均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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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0.7波纹钢的管节、块件及连接螺栓宜采用定型产品,并应 合现行《公路涵洞通道用波纹钢管(板)》(JT/T791)的规定。 其管节和块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,尚应具有足够的刚度,在运输 和安装过程中应具备抵抗冲击力的能力,以及在安装就位后填主务 实时仍可保持不产生较大变形的能力。 15.0.8波纹钢管涵宜设置预拱度,其大小应根据地基可能产生 的下沉量、涵底纵坡和填土高度等因素综合确定,但管涵中心的高 程应不高于进水口的高程。 15.0.9模板宜采用钢材、新型材料或其他适宜的材料制作。支 架宜采用钢材或常备式定型钢构件等材料制作。 15.0.10明挖扩大基础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水文、地质、开挖方 式及施工环境条件等因素,确定是否采取基坑支护措施。当基坑深 度较小且坑壁土层稳定时,可直接放坡开挖;坑壁土层不易稳定且 有地下水影响,或放坡开挖场地受到限制,或放坡开挖工程量大时 应按设计要求对坑壁进行支护。 15.0.11钻孔灌注桩的清孔应根据设计要求、钻孔方法、机具 没备条件和地层情况决定。在清扎排渣时,必须保持孔内水头,防 止孔。不得采用加深钻孔深度的方式代替清孔。 15.0.12台背填土应严格控制土的分层厚度和压实度,应设专 人负责监督检查,检查频率应每50m检验一点,不足50m时应至少 验一点,每点均应合格,且宜采用小型机械压实。 15.0.13桥涵台背及锥坡、护坡填料,应符合设计规定。结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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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处填土应分层填筑,分层压实厚度宜不大于15cm,应对称回填压 买,台背与墙背1.0m范围内回填宜采用小型夯实机具压实,并达到 规定的压实度。 15.0.14装配式梁、板等构件在脱底模、移运、存放和吊装时, 混凝主强度应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吊装强度,且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80%。 15.0.15现浇施工的梁、板可采用满布支架或梁式支架,非承 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.5MPa,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 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;芯模和预留孔道的内模,应在混 疑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或裂缝现象时,方可拆除;钢筋 昆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、支架,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荷载 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,方可拆除;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,其侧 模应在预应力钢束张拉前拆除,底模及支架应在结构建立预应力后 方可拆除。 15.0.16安装预制梁、板时,支承结构(墩台、盖梁)的混凝 土强度和预理件(包括预留锚栓孔、锚栓、支座钢板等)的尺寸、 高程及平面位置应进行复测,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。 15.0.17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施工前应对桥面进行检查,桥面 平整、粗糙、十燥、整洁,铺筑前应撒布黏层沥青。沥青混凝土 的配合比设计、铺筑及碾压等施工,应符合现行《公路沥青路面施 工技术规范》(JTGF40)的有关规定。 15.0.18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,其做面应采取防滑措施,做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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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分两次进行,第二次抹平后应沿横坡方向拉毛或采用机具压槽, 拉毛或压槽的度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。 15.0.19混凝土防撞护栏宜在顺桥向每间隔5~8m设一道断缝 或假缝,防撞护栏的钢筋应与梁体的预留钢筋可靠连接

16.0.1安全设施的材料应符合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 范》(JTGF71)的要求。 16.0.2安全设施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,做好与路基、路 面等施工工序的衔接。 16.0.3标志支撑结构的安装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 求后进行。 16.0.4标志设置时需要注意不要被树木或其他物体遮挡。柱式 标志设置在挖方段或边坡斜率缓于1:1的边坡上。 16.0.5标线材料应满足施工快捷、耐磨、反光性能好和环保的 要求。 16.0.6标线的位置必须严格依照设计图先进行水线放样再施 上,同时应保证划线线形的平顺、美观。 16.0.7运输、存放标线涂料、溶剂应采取防火措施。 16.0.8波形梁护栏采用钻孔或打人式施工时,应在路面施工完 成后进行。当立柱采用套筒方式固定时,应在路面施工前预理套筒 16.0.9临崖、沿河、高路堤路段的护栏施工,作业人员应采取 防坠落措施。

附录A特殊土质路堑边坡坡率表

表A.0.1特殊土质路堑边坡坡率表

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并应满足要求。 2甘肃省黄十工程地质分区见图A01

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并应满足要求。 :甘肃省黄土工程地质分区见图A.0.1。

图A0.1甘肃省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图

附录 B 常用路面结构类型

表B.0.1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

图B.0.1水泥混凝土路面

.0.2沥青路面结构

表B.0.3水泥混凝土预制块、砖块路面结构

图B.0.3预制混凝士块路面

图B.0.4青红砖路面

表 B. 0. 4 块石路面结构

图B.0.5块石路面

表B.0.5砂石路面结构

.0.6天然砂砾路面

JGT335-2011 混凝土结构防护用成膜型涂料.pdf图B.0.7泥(灰)结碎石路面

表B.0.6过水路面结构

图B.0.8过水路面

附录C安全保护措施形式参考表

表C.0.1自然村(组)通硬化路安全保护措施形式参考表

附录 D 本指南用词说明

本指南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,采用下列写法: 1表示很严格,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,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, 反面词采用“严禁”。 2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,正面词采用 “应”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冬季防水层施工工艺,反面词采用“不应”或“不得”。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,正 面词采用“宜”,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。 4表示有选择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,采用“可”

本指南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,采用下列写法: 1表示很严格,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,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, 反面词采用“严禁”。 2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,正面词采用 “应”,反面词采用“不应”或“不得”。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,正 面词采用“宜”,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。 4表示有选择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,采用“可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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